关于开展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 在孵企业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: 根据《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在孵企业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宁开科发〔2019〕14号)的相关规定,现开展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在孵企业考核管理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考核对象: 科技创业园、智能装备园在孵企业(企业名单见附件1)。 二、考核期间: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。 三、考核材料提交时间: 2019年11月1日-2019年11月15日。 四、考核需提交资料: 1.企业情况介绍:(包括企业基本介绍;主要产品名称、用途、主要技术特点及所达到的技术水平;主要生产工艺及设备介绍;近3年产品年产量、利润、税金;对社会、科技、经济等方面产生的影响;待开发产品情况介绍;今后三年的发展规划等。) 2.企业评估考核自评表(盖章)(附件2); 3.企业评估考核自评表中提到的需提交的材料; 4.能说明企业资质、层次,以及科研项目和产品技术水平的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(如科研立项文件、专利证书、鉴定证书、产品测试报告、各种认定和认证证书等); 5.考核管理办法中涉及附加奖励分的其他证明材料。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,一式一份,科技创业园企业提交材料至明州西路479号(科技创业园)天麟座B2二楼202室;智能装备园企业提交材料至莫干山路36号(智能装备研发园)中庭招商部办公室。 联系人:王碧红 86784868 汪颖盛 8678488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
附件1:2018年度在孵企业考核名单
附件2: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在孵企业考核自评表
附件3:在编人员花名册
附件4:园区企业信息表
附件5: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在孵企业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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